当取保候审期限截止时,解除对于公民权利限制的决定通常由负责执行该项取保候审任务的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负责做出。
在此之前,如果被取保候审者在这段时间内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实施机关即有义务在这段期限结束前宣布解除了对其行动自由的管制,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关联单位发布相应的通知书。
若是原本处于刑事诉讼侦查环节的案件,将由公安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而若案件已经进入了检察审核或者审判阶段,则相应地应分别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来作出终止取保候审的决议。
解冻之后,这位前被取保候审者的保证金也将会悉数归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假如在这个期间内发现被取保候审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当时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实施机关改变其所采纳的强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