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行为并未等同于已对犯罪事件启动了刑事立案程序。
实际上,传唤乃是我国司法机关为了让涉及案件的当事人在特定的时刻及地点出面解答质疑而通常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然而,我国的刑事法明确规定了立案的标准化步骤以及严谨的流程规范,立案行为的触发必须基于实际存在的犯罪证据,须追究对应的刑事责任,而且还必须保证该案件跳出司法机关多重管辖权体系的约束。
因此,当事人仅仅收到了传唤文书并不能毫无疑虑地确认自己已被纳入刑事立案的范畴内,我们还需参照其他多重复杂的因素和审理规程进行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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