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司法程序中,当人民法院所出具的调解书被送到各方当事人手中并由其签字确认之后便会立即产生法律效应,具有坚定不可动摇的法律效力。
在这个问题上,一旦调解书正式生效,它就不应该再被任意地修改或者变更。
但是,如果出现了如下两种特殊情况,当事人仍然有机会通过申请再审来实现对调解书的修改:首先第一种情形就是调解过程违反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基本原则,其次第二种情形则是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
为了能够成功地申请再审并进而实现对调解书的修订,申请人需要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同时他们还应当具备充足的事实依据以证实存在上述两种特殊情形之一。
否则的话,调解书作为一份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的法律文件,理应得到各方当事人的尊重和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