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诉讼人在被送入拘留中心后又经过审理,最终判定其无罪,就必须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必须立即无条件地释放被定为无罪的当事人,尽速恢复他们人身自由之权,并且要向他们发出释放文件以示确认。
其次,针对已经承受拘留之苦的那段时间,当事人享有法定申请人权索求国家赔偿。
在法律仪式上,当司法机构宣布当事人无罪之后,应该在判决正式生效后,立刻通知拘留中心以及公安机关,以便执行释放的命令。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有责任消除因为这个案件而给当事人带来的负面记录和影响。
假如当事人因为无罪判决而遭受了经济损失,例如被查封、冻结的财产,那么这些财产都应该依法归还给他们或者给予相应的赔偿。
总而言之,被判定无罪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全面的保护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