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若欲申请婚姻撤销,必须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存在之日起算满一年以内提出。
在此过程中,因遭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婚姻。
对于那些曾遭非法拘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他们也有权利在恢复人身自由后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婚姻撤销的申请。
此外,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未能如实地将自身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告知对方,那么另一方同样有权在得知或应当得知撤销原因存在之日起算满一年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婚姻撤销的申请。
值得强调的是,这一年的期限属于法定的除斥期间,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