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之解除类型可分为任意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方式。
其中,任意解除之法定条件如下:在赠与物之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之际,赠与人得以行使撤销权,然而针对已经进行过公证的赠与契约或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撤销的诸如救灾、扶贫、助残等具有公益性以及承担道义责任之赠与契约则另当别论。
至于法定解除的法定条件则包含以下方面:受赠人存在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之合法权益之情形;受赠人负有无偿抚养赠与人义务却未予以履行;受赠人未能履行已签订的赠与契约所约定的对应义务。
赠与人之撤销权,应自其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项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
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便有权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项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