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十三周岁的少年儿童被认定为尚处于相对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段。
在此基础上,一般的情况下,这个年龄层次的青少年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被依法判定有罪。
然而,当涉及到诸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妇女、抢劫他人财物、贩卖毒品、纵火、爆炸公共财物、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危和健康的犯罪行为,且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批准可追诉的案件时,这类未成年人将不得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惩罚。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这些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他们仍然可能会因为具体情况而受到其他形式的处理,例如要求其父母或监护人对其实施严格的管教,甚至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机构进行收容教养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