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赌场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的流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当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结束并且认定了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真实有效且充分时,他们将会编写一份名为“起诉意见书”的法律文件,将与整个案宗资料以及相关证据一起完整地转移至相同层级的人民检察院,供其进行深入审阅和定夺。
随后检察机关接受该案件,开始对案件的各个方面进行详尽审查,其中包括全面查阅案情材料,对被指控犯罪的疑犯进行审讯,以及倾听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观点意见等等。
如果经审查检察机关发现该案件具备提起诉讼的所有条件后,便会向法院正式提起公诉,并将全部案件材料交付给法院处理。
而如果检察机关发现证据存在缺失或者不满足提起诉讼的要求,他们有可能选择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或者直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每个案件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各异,因此具体的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