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劝他人参与斗殴的行径,普遍被归咎为主谋者。
主谋即为在同伙联合犯罪行动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罪犯。
授意他人参与斗殴之人,常常是侵犯权益的肇事者、组织者或策划者,对于一系列犯罪活动的开展起着极为重要的推波助澜之效。
然而,对于这一问题的精确判定,必须结合案情的实际情况进行多方面权衡。
例如,被邀参与斗殴之人,他们自身有无主观恶意以及积极参与的程度等等。
倘若受邀者在斗殴过程中表现出极度的主动和恶劣,他们所起到的作用或许能与邀请者相提并论甚至更为突出,那么对于主谋者身份的认定便可能产生相应的变动。
然而总的来说,奉劝他人参与斗殴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视为主谋者,并须承担相对较为严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