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否能够提出赔偿要求,乃是依赖于实际情形而定的。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合约项下并未明确设定违约金事宜,然而一方当事人之违约行为已为另一方带来实质性损害,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求因该违约行为所引发的经济损失赔偿。
此种损失赔偿金额应相称于违约所导致之实际经济损失,涵盖合同顺利履行之后有望实现的收益,但不得超越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理应预见的因违约行为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在提出损失赔偿请求之际,守约方需承担起举证责任,以证明其损失状况及其与违约之间的紧密因果联系。
此外,法院将依据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各类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从而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