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责任的赔偿问题,基本遵循了如下几项原则:首先必须审视与考量的是,双方在签署合同之时,就已经对此明确约定了赔偿事项的方式和具体数额。
若在合约中有相关条款的明文规定,那么违约方理当严格依照约定进行赔偿。
然而,倘若在合同中并无任何关于违约责任赔偿的具体约定,那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违约方应对其给守约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里所指的损失,不仅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守约方原本可以获取到的经济利益,而且还不能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而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
至于赔偿的方式,通常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等等。
例如,违约金的支付,应当按照事先约定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进行;而对于损失赔偿,则需要受害方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其所遭受的具体经济损失数额。
总而言之,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数额,都需要结合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