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刑事拘留期限届满14日后,检察机关未能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会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进行处理,例如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或者实施监视居住措施。
至于后来的判决结果,这主要依赖于案件本身的详细情况及其所呈现的证据状况。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处理程序,如果案件尚无充足的证据支持调查,那么公安机关有可能选择停止调查工作,并将该案的材料止步于审查起诉环节,从而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对被告进行处罚的事宜。
然而,若公安机关通过补充调查获取到足够数量且具有说服力的新证据,它们便有权利重新启动调查工作,并将案件材料递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一旦检察机关经过仔细审查后认定该案已构成犯罪行为,他们就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会全面权衡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最终的定罪量刑结果。
因此,尽管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并不代表被告必定不会面临法律制裁,实际情况需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