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法签署劳动合同之后,企业有义务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这五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以协议或其他方式将此法定责任予以免除。
依据我国法律所明确规范,自雇佣关系建立之日算起,企业有责任在30天内为其全体员工向社保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完成社保注册手续。
对于未能及时履行这项职责的用人单位,社保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核定,判定其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金额。
同时,若用人单位未严格依照国家规定,为其员工顺利购买上述五种社保,那么受害者(即劳动者)将有权利诉求用人单位行之有效地完成社保补充缴纳事宜,甚至可向当地劳动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或举报。
这样做不仅有助于解决问题,还有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防止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此外,这种违规行为也有可能使用人单位面临行政处分,并为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