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定义上,单方面受到暴力袭击并不属于互殴范畴。
互殴乃是双方具有对彼此造成伤害之意图,并且实施了直接相互攻击的行径。
假设您完全处于被动状态,既无回击亦无其他主动发起攻击的作为,那便不符合互殴的标准。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警方对案件性质的判定往往需要融入各种证据与情境因素加以判断。
例如,现场见证者的陈述、监控数据等。
若是您在遭受伤害期间做出了一些可能被视为反击或挑衅的姿态,就可能对案情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但是,只要您能够充分证明您的行动完全出于自我防卫,且程度恰当,一般而言仍然可以避免被判定为互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