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土地遭到损坏,那就可能归多个部门来管理。
从自然资源管理这方面来讲,自然资源部门(有些地方是国土资源部门)有权利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等进行监管,针对破坏耕地等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能够进行查处。
农业农村部门在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土地破坏情形时,拥有一定的监管和处理权力,尤其在农用地的合理使用以及农田保护等相关事务上。
环保部门在土地被污染等环境破坏致使土地损坏的状况下,有权依据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展开调查处理。
要是涉及非法占用土地并且造成损坏的情况,综合执法部门(部分地区设有)也可能会参与查处。
到底由哪个部门来处理,得依据土地损坏的具体缘由、土地类型等因素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