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到开庭没有固定期限。
从批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来说,通常不超过两个月。
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仍未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像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殊情况,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般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还可延长。
总之,具体时长受多种因素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