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即于公共场所无故生事、捣乱起哄,致使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还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行拿取或随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等行为。
例如,随意殴打他人,多次进行或导致他人轻微伤及以上后果;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强行拿取或随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达二千元以上等情形。倘若这些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然而,具体案件需综合全案的各种情节,涵盖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由司法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