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合同期满后更换了公司,那么先前与原公司的合同一般就失去效力了。
从合同相对性的原理来讲,合同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确立、改变、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
原合同是你和原公司所达成的约定,当合同到期后,双方依据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终止了。
新公司是独立的个体,它与原公司不存在直接的合同权利义务承接关系,除非出现特殊的法律情形,像公司合并、分立等致使权利义务整体转移的情况,但这也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合同到期而更换公司时,之前的合同便不再具备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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