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获本人签字的拘留,通常不会干扰拘留决定的施行。公安机关依规作出拘留决定后,会把拘留决定书送达给被拘留人。被拘留人拒绝签字时,送达人可在决定书上进行标注。这并非表明拘留行为无效,只是在程序上或许会有一些记录方面的不同。
一般来讲,拘留的执行是以决定机关的决定为准,并非取决于被拘留人的签字。只要拘留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质要件,就会依法予以执行。倘若被拘留人对拘留决定有不同意见,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或者寻求法律上的帮助。不过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依然需要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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