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一同承担。《民法典》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然而,倘若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夫妻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像赌博等情况,那么此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由举债方个人承担。
总之,在确定夫妻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的承担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形并结合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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