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存在多种情形。
侦查羁押期限方面:一般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
要是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像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延长两个月;若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通常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十五日。
审判阶段一审一般是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这些期限的设定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司法程序依法、有序且公正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