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作为中间人不知情可参考以下几点:
从主观方面来讲,关键在于不存在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态,可凭借自身一贯的行为方式来体现,像从未参与过类似可能违法违规的事务。
客观方面:其一,未参与实质的策划、协商、决策等环节,这能通过通信记录、在场人员的证言等证明自己未参与关键事务的商讨;其二,未从中获取与知晓特定情况相关的利益,若有财务往来,需清晰表明其与不知情的事务无关联;其三,若涉及交易等行为,要表明自己只是起到单纯的信息传递等常规中间作用,比如传递联系方式等,而对交易内容等实质情况未深入了解或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