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从开庭到审判结束的时长并无固定标准。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到开庭期间,一般刑事案件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若为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是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但实际上,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补充侦查等因素,都会对这个时长产生影响。简单案件或许一两个月就能审结,而复杂案件可能需要半年甚至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