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收取了 1200 元所谓“黑钱”并加以使用,首先得弄清楚这笔钱的来源性质。
倘若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像受贿、诈骗所得之类。
从民事层面来讲,一旦知晓这笔钱的不正当来源,或许就需要将不当得利返还给相关主体(比如司法机关追缴后应还给受害人等)。
从刑事角度而言,如果能够证实自己确实不知情且不存在参与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观故意,通常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得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例如说明资金的获取渠道以及使用状况等。
要是司法机关有足够证据表明应当知晓是违法所得却仍在使用,那就可能会遭遇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