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若以营利为目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便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聚众赌博”:其一,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 5000 元及以上;其二,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及以上;其三,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及以上。倘若符合这些情形,便涉嫌赌博罪。
需留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依据当地实际状况,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细则规定。并且,参与赌博本身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便不构成犯罪,也可能会遭遇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