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通常情况下,若以盈利为目的而聚众赌博,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 5000 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 5 万元以上,又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 20 人以上,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倘若是为赌博提供条件,像提供场所、赌具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也需立案追诉:其一,组织 3 人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 5000 元以上;其二,组织 3 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 5 万元以上;其三,组织 3 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 20 人以上等。
然而,不同地区可能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制定本地的一些标准,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