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包含以下一些方面。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存在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那种无事生非的故意。
在客观方面的表现较为多样。其一,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且情节恶劣,像多次殴打他人或者殴打手段十分残忍等情形;其二,对他人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要是情节恶劣的话;其三,强行拿走或者随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其四,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致使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倘若一个人的行为符合上述主客观方面的情形,并且达到了相应的严重程度,那么就有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能。需要留意的是,具体的案件必须依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机关的判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