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
赌博罪的
量刑规定如下:以营利为目的,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 5000 元及以上等情况属于“
聚众赌博”;将经常参与赌博,且以赌博所得作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认定为“以赌博为业”。对于“聚众赌博”者,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
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留意,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如赌资数额、参与人数、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若涉嫌赌博罪,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