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通常来讲,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需综合考虑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等因素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数额,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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