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将公款挪作私用,要么用于非法活动,要么挪用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要么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认定时需留意:其一,主体得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二,要利用职务的便利;其三,要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像归个人使用等情况;其四,要达到相应的数额标准或情节严重程度,比如挪用公款数额较大(通常是 3 万元至 10 万元以上)等。
倘若符合这些条件,就会以挪用公款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情节严重,就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一般是 300 万元以上)且不退还,就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