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强制执行一般不能直接把被告配偶加进来。
执行程序主要是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展开的,要是被执行人是个人的话,按原则只能执行他个人名下的财产。
然而在一些特定的情况里,像那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且配偶对债务的形成有责任,这样在执行程序中就能依照法律把配偶加为被执行人,对其财产进行执行。
比如说,夫妻一起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等这种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需要所背负的债务等。
要注意的是,到底能不能追加以及怎么追加,得依据案件的具体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要是对此有疑惑,可以进一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