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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一周怎么定罪

挪用公款一周怎么定罪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11-24 18:00:12 已帮助16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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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一周怎么定罪
挪用公款达一周时间,倘若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但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便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挪作私用,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亦或是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且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的行为。
通常来讲,挪用公款的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时,应认定为“数额较大”。
而具体的定罪量刑,还需综合考量挪用公款的具体数额、用途以及是否归还等因素。
倘若挪用公款后能及时归还且未引发严重后果,在量刑时或许会予以从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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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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