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达一周时间,倘若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但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便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挪作私用,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亦或是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且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的行为。
通常来讲,挪用公款的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时,应认定为“数额较大”。
而具体的定罪量刑,还需综合考量挪用公款的具体数额、用途以及是否归还等因素。
倘若挪用公款后能及时归还且未引发严重后果,在量刑时或许会予以从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