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执行的案件通常具备申诉的可能性。
申诉指的是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裁判或者执行决定持有异议,向相关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诉求。
在执行阶段,倘若察觉到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况,像执行措施有误、执行程序违反规定等,当事人能够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诉。
要是对原本的裁判结果不满意,觉得裁判确实存在错误,例如认定的事实有误、适用的法律不当等,就可以向作出裁判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申诉。
申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提出,并且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
申诉不一定会致使原裁判或执行结果发生改变,然而它却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