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夫妻成立公司一般是以公司财产为限度来承担责任的,并非是无限连带责任。
不过要是出现以下这些情形,那就可能得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了:其一,夫妻过度利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以此来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夫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二,夫妻作为股东,在对公司进行出资时没有做到真实出资,或者是在出资后又把资金抽逃了,那么在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那个范围内,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而言之,不能轻易地一概而论地说夫妻成立公司就一定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