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主要是以《婚姻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为依据。
通常来讲,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可以协商由其中一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协商不了,法院一般会按照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以及女方权益等原则来作出判决。
就像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屋,婚后一起还贷款,在离婚的时候,房屋归产权登记的那一方所有,未还清的贷款部分算作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以及相应增值的部分,由产权登记的一方给另一方进行补偿。
要是房屋是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只给这一方的,那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参与到分割当中。
总之,具体的分割方式得依据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