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不认罪不服判可从以下方面来界定:要是罪犯对犯罪事实明确予以否认,或者即便承认部分事实,却对关键情节存在异议,并且在审判过程中没法提供有效证据来证实其主张,通常就可判定为不认罪。
不服判体现在对判决结果感到不满,像觉得量刑过重、适用法律不合适等,即便可能会提起上诉,但必须要有合理的依据,比如法律适用存在错误、证据采信不合理等。
倘若罪犯只是出于情绪而抵触判决,却没有实质性的理由,一般就不会被认定为不服判。
总之,不认罪主要是针对犯罪事实层面的态度,不服判侧重于对判决结果以及法律适用的看法,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