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只要仅有一套住房,一般是不会被强制执行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但不能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不过,如果这套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范畴,像被执行人拥有好几套住房,而这仅有的一套住房是用于出租以获取高额租金等这种情况,法院就有可能依据具体状况来实施强制执行。
因此,不能片面地认为只有一套房子就肯定不会被强制执行,必须综合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等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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