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后,遗产一般按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相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关照。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得一些。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要是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就按照其约定进行分配。
遗嘱需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