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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出资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股东未出资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12-02 11:21:10 已帮助16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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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出资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股东未出资并非必定会使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通常只是在未出资的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倘若股东未出资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而产生的,并且另一方知晓或者参与了该事项,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公司因为经营需求向他人借款,股东未出资,而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并且另一方参与了经营管理,这样的债务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然而,如果债务仅仅与公司经营有关,没有涉及到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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