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过程中,配偶通常能够参与分配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来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会成为配偶的应得份额,而另一半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进行分配。
关于债务方面,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就需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在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完债务后,剩余的债务配偶就不再承担了。要是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配偶仅仅是以其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来承担清偿责任。
比如说,有一对夫妻的共同财产是 100 万,被继承人的遗产是 60 万,债务是 40 万(其中 20 万是共同债务)。配偶首先可以分得 50 万的共同财产份额,接着在 60 万的遗产中先把 20 万的共同债务清偿掉,剩下的 40 万遗产再按照法定继承份额进行分配。倘若配偶继承了 20 万的遗产,对于剩下的 20 万共同债务,配偶就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以 20 万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