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继承范畴内,孙子并非处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位置。通常情况下,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倘若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离世,那么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孙子辈来进行代位继承,并且代位继承只能获取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而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当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父母)时,才能够继承遗产。
不过要是被继承人立下遗嘱,把遗产指定给孙子或兄弟姐妹进行继承等情形,那就依照遗嘱的约定来开展继承。
总之,一般而言,孙子在特定条件下能够代位继承,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特定情形下具备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