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 36 万属于
数额较大范畴。依照《
刑法》之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若
情节严重,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挪用公款
数额巨大且不退还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这里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 3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元,“数额巨大”一般是 20 万元以上。故而挪用公款 36 万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的
量刑还得综合考量案件的其他情节,像是否有
自首、
立功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