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个人债务主要从以下这些方面来认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如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就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比如说,一方因为赌博而欠下了巨额债务,这明显超出了家庭的日常开支,并且也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那么这种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再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那些与自己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欠下的债务,也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总之,判断夫妻个人债务需要结合债务的用途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