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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二审开庭程序

劳动仲裁二审开庭程序
在法院的判定中,常常有些当事人对于法院对自己的判定结果不采纳,从而决定继续申诉,这样便出现了二审的情况。那么,在二审中,二审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或许大多数人并不清楚。因此,律图网小编收集了下列资料。
2024-02-26 18:28:09 已帮助22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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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开庭程序

二审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二审法院开庭,流程参照一审开庭流程进行。

二审开庭程序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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