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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认可老人遗嘱

子女不认可老人遗嘱
老人生病之后接近死亡了,由于老人打下了不少的身家,他担心死后子女不能够顺利的继承财产或是因继承财产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纠纷,就想要还在世的时候立下遗嘱。那么,老人立遗嘱子女能代写吗?律图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2024-03-04 10:49:32 已帮助16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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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


    (一)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都要到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到场,只要遗嘱人到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进行公证即可。



    (二)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三)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四)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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