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床有病的人怎么立遗嘱
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他不受胁迫,意识清楚。此外,如果之前有过公证遗嘱,现在只有用新的公证遗嘱来撤销。最重要的是要有像医师之类的人,证明他当时神志清醒,其次有可以作为证人的人,最好是多数的。作为证人的条件就是这个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不能是采取了强制措施的,比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之类的人。
1、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2、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即,老人不会签名的,可以用按手印替代写字,但公证员应提取遗嘱人的全部指纹存档。
3、采取录音遗嘱的是怎样办理的。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民法典》(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遗嘱不需要遗嘱人签名,但这个有一定的争议,有观点认为录音遗嘱在封存时也必须有遗嘱人的签字。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录音遗嘱,在封存时没有要求遗嘱人签字的规定。
4、在老人处于危急时也可采取口头遗嘱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对口头遗嘱的规定如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符合立口头遗嘱的前提下,所立的口头遗嘱不需要老人签字。
卧床有病的当事人还可以采取录音遗嘱的方式,办理遗嘱的设立。利用录音机将自己死后的遗产分配情况进行说明,应由遗嘱见证人见证遗嘱的设立。遗嘱当事人死亡后,应由遗嘱见证人出示录音,见证遗嘱的继承,符合我国的遗产继承程序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