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两个法定条件(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缺一不可,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
3、因客观原因造成夫妻因分居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使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会判离婚。
4、满足这两个法定条件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证据,一是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二是时间持续满二年证据,二者缺一不可。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不管分居了多长时间都不会产生自动离婚的情况,分居的年限指挥作为法院判决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依据,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会根据分居两年以后作为依据,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