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供热违约金如果合同上有注明是需要进行缴纳的;供热采暖期交费的最后期限,目前的收缴率还不足60%。供热部门提醒尚未交费的用户,为了尽量少的支付违约金,您应该从速到供热单位办理交费手续;如果用户的采暖费不能在 12月30日前交清,每超过一天就要加收 5%。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