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造成的损害有三种情况:一是只有一方有人身或财产损失;二是双方都有人身或财产损失;三是打架造成了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对一、二两种情况,一般是各自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当然,这其中也要考虑造成双方原有纠纷的原因、打架事端由谁挑起、谁先动手、谁的情节严重等,准的过错大,谁赔偿的数额就多。对第三者的损失,如果打架只有一方的过错,只由该方赔偿;如双方都有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受害的第三人可以要求打架的任何一方赔偿损失,至于其双方内部又怎样负担,根据其过错程度决定,与受害人无关。当然,赔偿了第三人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已由他代为赔偿的份额。
总之,醉酒闹事并不是可以不负法律责任的正当借口,在动手打了别人的情况下,也要看被打者的伤情程度才能决定是要承担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的。不过,当事人如果在酒醒以后能积极赔偿并完全取得了被打者的谅解,这样的话,对醉酒的当事人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有极大的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