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在文学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实姓名,或者未写明原告的真实姓名和地址,但对人物特征的描写有明显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小说内容存在侮辱、诽谤情节,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徐良诉上海文化艺术报社等侵害名誉权一案的复函》中认为,被告赵伟昌根据传闻,撰写严重失实的文章“锁甲三千元带来的震荡”和被告《上海文化艺术报》社未经核实而刊登该文,造成了不良后果,两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侵害徐良的名誉权。
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的来信或者文章,当事人以其内容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机关、社会团体、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分发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其他一定范围内的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所载内容引起名誉权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名誉权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名誉的侵犯也是会分不同的情况来进行认定,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进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所以,对于我们公民在生活中就一定要记住不能因为一句话而伤害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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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一般不会涉及刑事问题,但如果情节恶劣,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法院可能会启动刑事审判。严重程度主要考虑恶劣手段、重大后果以及负面影响等因素。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刑期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如果成立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还要注意,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当事人不去刑事自诉,不构成犯罪。
名誉权被侵犯严重的,比如恶意诋毁导致广泛的负面社会影响,或者触犯侮辱、诽谤罪。定罪时需要考虑手段、后果和传播范围。在日常生活中,编造不实的、侮辱性言论损害他人名誉,都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名誉侵权需要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相应的民事、刑事或者行政处罚。情节轻的,承担民事责任,例如禁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追究。具体的处理方案需要综合考虑侵权的性质、程度和后果等因素。
当人们提及侵犯名誉权时,通常会想到使用侮辱、诽谤等非法手段来损害他人的声誉,从而导致受害者的形象和评价受到负面影响。比如,编造虚假信息恶意中伤他人,或者用侮辱性言辞无端指责他人,这些都是侵犯名誉权的典型行为。然而,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行为,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动机、行为方式、信息传播的范围以及对他人造成的影响等多个因素。
侵犯名誉严重者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体量刑需考虑情节恶劣程度和后果影响等因素。需满足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且情节严重的条件,才能定罪处罚。
名誉权被侵犯,就是有人用坏话诋毁你,让你在别人眼里的名声变差。这包括编造谣言、说侮辱你的话等等。这种行为不仅会让你心里难受,还会影响你和别人的交往。判断是不是侵犯名誉权,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这个人的错处、用的什么方式、谣言传得多广。
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两者都涉及刑法的范畴。如果情节严重,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轻微的案件中,行为人可能只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具体的刑罚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受害者造成的具体影响。例如,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是多次犯罪,那么刑罚可能会加重。
名誉权被侵犯主要是侮辱、诽谤这些行为,会让别人的名声受损,让大众对他有不好的看法。比如故意编造事情或者用侮辱人的话攻击别人,特别是在公共场合或者网络上传播假消息,就可能构成侵权。
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判决,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要是情况较轻,法院可能会让侵权人停止做坏事,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还要道歉。要是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精神受创或者有经济损失,侵权人得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要是情况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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